阜阳交警给全市家长和同学们写了一封信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阜阳交警、阜阳市教育局
为全市的家长和孩子们
精心准备了“一封信”
请大家务必要注意交通安全
快来打开看看吧!
致全校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且无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疾病。”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正确的骑行方式,家长孩子都必须了解!
1、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2、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3、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仅限搭载1人
4、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5、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沿道路右侧行驶
特别提醒的是:坐在电动自行车上也要佩戴头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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