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滚动新闻

最新通告!合肥药店恢复销售治疗发热、咳嗽药品!

发布时间:2020-03-16 18:52:51 来源:安徽访谈合肥站 责任编辑: 阅读量:364

ad05.gif

安徽访谈网讯:3月14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停止执行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全市零售药店发烧咳嗽药品销售管理工作的通告〉(第11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3月15日起正式实行。

       《通知》印发后,合肥全市零售药店可正常销售发烧咳嗽药品,但一些“注意事项”仍需重点关注。比如,发烧咳嗽腹泻类药械产品销售,仍将按照安徽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于2月8日印发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全省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用于治疗发热咳嗽腹泻类药械产品实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规定,继续实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各零售药店通过手机登录“合肥通”APP或“皖事通”APP,在“药店购药登记”栏目下,填写登记相关购药信息,其中,处方药必须凭医疗机构的处方进行销售,并上传处方照片以便追溯;销售非处方药,可不用凭处方,但依然需要实名登记。

       目前,安徽省、合肥市疫情得到有效防控,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也作出调整。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在充分了解合肥市药品零售行业经营现状的基础上,积极回应安徽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及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诉求,正式印发该《通知》。


微信图片_20200312045435.png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安徽访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ahfangtan.com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安徽访谈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动态
尹晓松 2024-11-11 16:59:57
李岩芯 2024-07-19 11:47:00
尹晓松 2024-07-15 08:47:22

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安徽访谈网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华人英才》杂志社网络中心 主办  法律顾问:合肥淮商律师事务所 赵健志律师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网站自律管理承诺书  举报邮箱:fuyangxx@126.com

工业信息化部许可/备案号:皖ICP备2021017813号  

Copyright 安徽访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下载.png  timg.jpg


   

皖公网安备 34120302000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