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滚动新闻

中国的酒神星到底在哪儿

发布时间:2020-07-10 03:55:23 来源:安徽访谈网 责任编辑:尹晓松 阅读量:1969
商丘远在高辛氏时代就是古代的文化中心,从商丘往南安徽的利辛县境内有一处亳州市市级文保遗址,“柳叶县”古城遗址,这一处古城遗址是以二十八宿文化的柳宿建成,那么这处遗址告诉人们,酒神星就在这一古城遗址附近


一,酒星造酒传说

       我国民间流传“酒星造酒”的传说,把酒星当作天神,说酒是天上的酒星酿造的。

       宋代窦革在《酒谱》中也有这样的记载:“天有酒星,酒之作也,其与天地并矣”。意思是酿酒的起源与宇宙的生成有关。

       现代天文学家通过宇宙光谱分析发现,宇宙外层空间存在着酒精分子,这些酒精分子是如何生成的?这个至今仍是个谜。

       在百度百科也也有关于《酒星》的词条,其称“酒星”是古星名,也称“酒旗星”。酒旗星是我国古天文学中用来确定某颗星的一个专用名词,酒星究竟在哪里?据《晋书·天文志》说,在“轩辕右角南三星曰酒旗,酒官之旗也,主宴飨饮食。”轩辕,我国古星名,共十七颗星。酒旗星就在它的东南方。酒旗星的发现,最早见《周记》一书中,距今已有近三千年的历史,二十八宿的说法是我国古代天文学的伟大创造之一。

       古代诗文中也常提到“酒星”或“酒旗星”。如号称“酒仙”的大诗人李白《月下独酌》诗之二中有:“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的诗句。东汉末年以“座上客常满,杯中酒不空”自称的孔融在《与曹操论酒禁书》中有“天垂酒星之耀,地列酒泉之郡”的语句,反对曹操禁酒。此外,古人还有“仰酒旗之景曜”,“拟酒旗于元象”的诗句,都提到天上有管酿造的酒星。

       酒,是酒星之作,这是古人的一种想象,这是由于古代科学很不发达,人们以为人世间的一切,包括美酒都是天上的星宿主宰的,地上的一切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因此,就产生了“酒星造酒”的神话。

二,星宿和地理的对应关系

       《周礼·保章氏》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之域皆有分星,以观妖祥。唐贞观中,李淳风撰《法象志》,因《汉书》十二次度数以唐州县配,而一行则以为天下山河之象,存乎南北两界,其说详矣。洪武十七年,《大明清类天文分野书》成,颁赐秦、晋二王。其书大略谓“《晋天文志》分野始角、亢者,以东方苍龙为首也。唐始女、虚、危者,以十二支子为首也。今始斗、牛者,以星纪为首也。古言天者皆由斗、牛以纪星,故曰星纪,是之取耳。”兹取其所配直隶十三布政司府州县卫及辽东都司分星录之。可见在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都十分重视。寻找酒神星的标志是轩辕星和南方朱雀七宿的柳宿,轩辕星是中国古代星官之一,属于二十八宿的星宿,意为“轩辕黄帝”。

       对应西方星座是狮子座和天猫座,包含17颗恒星它位于现代星座划分的狮子座和天猫座,含有17颗恒星。轩辕星形象如一条大龙,“轩辕黄帝”是中华人文的象征,“龙的传人”也就和酒传神,中华民族是崇礼的民族,无酒不成礼,祭祀和战争都离不开酒,古人没有解释轩辕星的地理位置,在后世的九星吉凶文化中,轩辕星对应成东方碧木,和东方青龙混合为一。

       古人提到一个“大辰之虚”,《左传》昭公十七年云:“宋,大辰之墟也。”按宋为商后,而《左传》谓其国为“大辰之墟”,则实为“商墟”。故可证商族又称“大辰”。而“大辰”之名则由“辰”类农具而来。因此,“商”星又被称为“辰”星,《左传》昭公元年有“辰为商星”之语,如此以来,商丘似乎也就是对应的轩辕星地理,民权县名酒神由轩辕星的权星演化而来。南方和柳宿都指明了造酒的关键物理条件温度,湿度。

三, 淮河文化里的柳宿遗址

       商丘远在高辛氏时代就是古代的文化中心,从商丘往南安徽的利辛县境内有一处亳州市市级文保遗址,“柳叶县”古城遗址,这一处古城遗址是以二十八宿文化的柳宿建成,那么这处遗址告诉人们,酒神星就在这一古城遗址附近。

3.jpg

2.jpg

       你知道中国酒神星到底在哪儿吗?中国古代的酒神星在皖北的利辛!

柳上一点酒旗星,

火中有水亮晶晶。

柳宿落地建古城,

酒星原来在利辛。

1.jpg

       美丽的茨淮新河——新中国最长的人工河。(沈国磊/供稿

【责任编辑:尹晓松】


微信图片_20200519055241.jpg

关注安徽访谈、看更多新鲜事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安徽访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ahfangtan.com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安徽访谈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动态
尹晓松 2024-11-11 16:59:57
李岩芯 2024-07-19 11:47:00
尹晓松 2024-07-15 08:47:22

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安徽访谈网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华人英才》杂志社网络中心 主办  法律顾问:合肥淮商律师事务所 赵健志律师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网站自律管理承诺书  举报邮箱:fuyangxx@126.com

工业信息化部许可/备案号:皖ICP备2021017813号  

Copyright 安徽访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下载.png  timg.jpg


   

皖公网安备 34120302000078号